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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壇》體育署修正運動教練、裁判輔導措施 中華體總會秘書長王景成:全力配合!

為更加健全特定體育團體辦理運動教練(裁判)培育制度,教育部體育署近期不僅透過修法程序統合新舊證建立齊一證照制度,也偕同中華民國體育運總會建置COVID-19疫情期間視訊講習機制,強化對特定體育團體輔導考核措施,確保授證品質。同時於專業進修講習中納入性別平等及兒童安全課程,盼透過各項精進措施,培育更多運動教練(裁判)人才。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秘書長王景成表明,體總將全力配合教育部體育署委辦ABC級教練、裁判講習,「為我國培養更多教練(裁判)人才,這是體育總會重要的課程,在體育總會會長葉政彥的領導之下,只要用心,未來一定會更好!」

體育署競技運動組副組長戴琬琳表示,過去教練與裁判參與訓練及執行效力不因新舊證而有差異,為了讓舊證順利接軌至新證辦法、效期規定,體育署於今年1月10日修正發布「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 ,現已持證者只要在114年12月31日前,每年完成專業進修課程6小時、四年48小時即可換證,以便將來統一管理。

除了新舊證換證機制的修正,為因應國內體育運動環境變遷與追求革新進步趨勢,加上去年5月一名七歲柔道男童遭教練、學長反覆重摔不治,震驚社會,體育署表明,將更明確於講習中納入兒童運動訓練安全與權益之議題,建立更安全運動環境。此外,配合性別平等政策,培育更多女性運動教練(裁判)人才,未來也會降低女性開班人數門檻,以鼓勵更多女性參與。上述二類將於研習中各安排至少1小時教學課程。

戴琬琳最後表示,希望透過今年度各項精進措施,建立更完善的運動教練(裁判)考核、專業進修及管理制度,進而提升我國運動教練(裁判)整體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