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L》Charles Garcia轉籍的技術細節與灰色地帶(下)
文/古硯偉
爭議二,國際有沒有轉籍案例?
嚴格來說,Charles Garcia的案例並不叫做歸化,而是代表過其他國家,國際實務上稱之「轉籍」,Garcia表示他是17歲才知道母親那邊有貝里斯血統,29歲那年取得國籍。
其實許多美國球員具有中南美洲親戚和血緣關係的不在少數,許多球員早知道自己有血緣關係,但即便拿了護照,也不一定馬上代表該國出賽。例如在台灣打過多個國家的Liam McMorrow,在2018年年中取得千里達及托巴哥護照,但要不要代表國家出賽,那是另一回事。因為歐洲足壇早在1995年,通過波士曼裁決(Bosman Ruling),這項協議讓所有握有歐盟護照的球員,都能在其他國家以本土球員身分加盟,籃球隨後跟進,尤其歐洲籃球聯盟許多國家的聯盟至今仍分為非歐盟洋將和歐盟洋將,歐盟洋將通常人數都比非歐盟洋將多很多,甚至過去如土耳其和德國聯賽,曾經放寬到歐盟洋將可以多達六人,如果美國球員能取得歐盟洋將身分,自然在爭取合約上有多一分競爭力。
之後,隨後在2000年歐盟與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國家集團簽下科托努協定(Cotonou Agreement),總共有79個國家成員,科托努協定比照波士曼裁決,將持有這些國家護照的球員,同樣視為是本土球員,對於美籍浪人球員來說,自然想盡辦法拿到這些國家護照,簽約上也更多一分優勢,甚至2017年還傳出美國球員到歐洲打球是拿假的非洲護照。
根據現在FIBA Internal Regulations中的第三章第23條,如果一個球員已經過了17歲生日才想要改變其代表國家,則需要FIBA秘書長視該球員是否有利於該國籃球發展,並繳交一筆轉籍行政費用,行政費金額由秘書長決定。
如果排除錢的因素,過去FIBA同意轉籍的案例,最著名是前美國U20國手Charlie Villanueva用血統為由,轉回母國多明尼加,幾十年大抵都遵守只能代表單一國家原則,只有父母血緣因此歸鄉,以此例轉籍的包含前法國國手Vassil Evtimov,轉籍回出生國家的保加利亞,代表過土耳其的Ermal Kuqo轉籍回母國阿爾巴尼亞,過去是德國青年國手,後來轉回菲律賓的Christian Standhardinger,以及去年世界盃上,前法國青年國手Aaron Cel轉籍回父母國家波蘭,但很明顯的是,近年有越放越寬趨勢。
但過去幾年這項規定已經出現幾次特例,且被人詬病,包含2015年讓斯洛伐克當家主控Anton Gavel轉籍德國,以及去年世界盃日本歸化球員Nick Fazekas曾經代表過美國U21,其中Anton Gavel的案例當年申請馬上獲得參加該年歐錦賽資格。以Garcia的案例應該較近似於Anton Gavel,Gavel他當年以在德國職籃效力並渴望代表德國為由申請,另一個關鍵是斯洛伐克長年在歐錦乙組打不出來,Garcia確實是在台打球也有此意願,同時貝里斯不要說美洲二流,可能連中美洲都常常出不了線。
歸化選手一直是奧運精神中常被討論的一塊,歸化是戰力補強,但是不是違反運動本質是交流的精神?但這種道德層次的FIBA似乎沒放在眼裡,球員自從成為國際籃壇補強選項以來,對於亟欲擴大籃球在世界上影響力的FIBA來說,一個優異球員可以提升一支球隊不只一個等級,從近年越來越多國家採用歸化,以及FIBA不斷放寬血緣轉籍的判例,大概就可以看出FIBA鼓勵那些籃球低度發展的國家盡快提高競技實力和曝光度,才有機會把國際籃球市場做大。
確實我們都能理解,轉籍這種事情最後一道認定,還是在FIBA秘書長手上,即便貝里斯籃協無意攔阻,Garcia也有意願,還是有不小的可能性被FIBA否決,因為FIBA條文本身就已經講明這是人治的人為認定,而非法治,但如果有機會有前例而不爭取,那確實是非常可惜。
爭議三,從Garcia就是不是唯一解看起
以Garcia的高度、對抗性和活動力,肯定會是現在中鋒薄弱的中華隊非常適合人選,當然Garcia不是NBA或世界最頂尖的內線,要找出反對理由肯定不難。
中華籃協曾說,歸化球員是「先求有」,但實際上從現在國際趨勢,歸化球員如果是FIBA鼓勵之下使用,那主政者思維就不應該是「先求有」,而是決定國家隊預期成績和目標,才來決定人選的問題,換言之,是目標決定方法,而不是先看手上只剩幾毛資源,才用最省錢的方法來選定目標。
從世界各國的案例來看,就像日本現在已經成功歸化第二名有機會代表國家隊出賽的洋將Ryan Rossiter,Ryan Rossiter是個6呎9的白人內線,拿來拚東京奧運肯定強度不夠,日本籃協也只把他視為是亞洲區國際賽使用的人選。
實際上現在歐洲許多國家也都是用這一套,包含波蘭有Michael Hicks和世界盃正選的A.J. Slaughter,土耳其有Bobby Dixon和Scottie Wilbekin,蒙特內哥羅過去曾用Taylor Rochestie和Tyrese Rice,這些大多是合作過的歸化球員,一個作為小型比賽或無關晉級資格的歐錦賽用,真正國際賽用大家熟知的洋將,當然,這還只是能出得去打世界盃的國家。
我們可以理解的是,台灣真正資源不太多,不太可能像是土耳其那樣準備三個洋將輪替,但無論中華籃協考不考慮Charles Garcia,或者是希望如傳言找到寶島夢想家的6呎7內線Jordan Tolbert,我們必須重新先審視的是,中華隊目標在哪裡?如果只是想參加今年度的亞洲盃資格賽,那其實根本連歸化球員都不必,因為台灣就算沒有歸化的全本土戰力,應該不至於輸給馬來西亞到墊底出局,至少2021年初之前歸化找誰,都不算燃眉之急。
但顯然中華隊真正考驗不是亞洲區資格賽,從日本起飛之後,連過去一向對於國際賽不怎麼用心的菲律賓都已經開始用兩套到三套陣容的長期組訓名單來培養國家隊,更不用說中國以及能夠晉級世界盃的紐、澳,因為光從現在FIBA將亞洲分為東區和西區的賽制,中華隊想出頭至少必須在東亞和紐澳之間證明自己。
但如果中華籃協想要的是真的從亞洲盃讓這批條件不算太差,從2014年亞洲盃開始,就證明過不只一次現在這批中生代球員,搭配如戴維斯的長人,配上組訓計畫,確實能在亞洲有一定競爭力。如果我們希望這批球員打出自己價值,那光是Jordan Tolbert可能很不夠用,至少Jordan Tolbert到亞洲八強禁區,打到日韓菲都會非常吃虧。
歸化球員始終不單只是要不要拚了命想辦法讓FIBA秘書長批准歸化Charles Garcia,或是找下一個誰,目標決定方法,而是中華籃協到底把中華隊的目標在哪裡呢?
(照片來源:富邦勇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