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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

《話中有話》王雲慶 (上):既然住在波士頓,那我就叫波士頓好了

【封面照片圖說:王雲慶與美國職棒名人堂成員威利梅斯(Willie Mays)合影。】

文/文生大叔

在臺灣棒球界和運動媒體圈提起王雲慶這個名字,大概很多人都會要想一下,但要是問到波士頓是誰,那就幾乎人人都會啊的一聲,然後點著頭告訴你說波士頓最厲害了,什麼事情問他就好;甚至曾經有人開玩笑說,在臺灣運動圈大家講得最標準的一個英文字就是Boston。

出國留學沒有什麼了不起,建築師加入中華職棒更不是什麼大新聞,但我想知道的是為什麼一個出身名校、已經在美國有穩定工作的建築師,會選擇在中華職棒最低迷的時候回到臺灣,投身在這個已經陷入谷底的職業聯盟,而且一待就是十幾年。

這一段訪談我們聊到他出國留學的經驗、對棒球的熱情、以及他對大巨蛋存廢的看法;如果你以為王雲慶只是一個美國職棒轉播球評,那你真的應該多認識一下他。

我想聊聊你在美國的一些經歷,你是什麼時候去美國留學的?

我1992 年去美國,是因為大學沒考好,在父母的指引下去了美國,本來他們是希望我大學念完研究所再去,但是我大學考得很不好;我父母親他們兩個都是臺大出來的,所以對於我考到分數最低的學校,應該是有點失望吧!當時我說要重考,我媽說不用了,重考你只會去玩,所以就叫我直接出去了。

我們第一次見面是1999年的美國職棒明星賽,剛好也二十年了。

未來明星賽,喔對,已經20年了,哇!

我記得那也是陳金鋒到美國打球之後的第一個大場面。

而且那是第一屆的未來賽。

我記得那個時候他最讚嘆的選手應該是Alfonso Soriano,在BP (打擊練習) 的時候一直盯著他看,覺得他那麼瘦就可以把球打那麼遠;那個時候你是在波士頓讀書?

那個時候在讀書跟在算實習了,是學校的一個叫做Co-Op的業界實習,讓研究所在校生到與相關科系有關的公司去短期工作,我們建築系的都是藉由Co-Op的機會,如果表現OK通常就會轉正職了。

在棒球界,應該說在運動界,大家都已經不叫你的名字了,連美國職棒大聯盟辦公室都知道要叫你Boston,這個外號是誰幫你取的?

我自己取的,那個時候我幫職棒雜誌寫稿子,我一開始是在三商的職棒刊物虎虎虎有投過稿,就是我剛到Boston的時候寫了一些見聞,然後那個時候就想說取個筆名吧!也沒有多想,就想說那既然我住在Boston,那就叫Boston好了;然後因為那個時候我在BBS上面很老的一個站叫做臺大椰林風情,我也是用Boston這個名字註冊,所以就一直用下來了。

你在波士頓住了九年,為什麼會對波士頓這麼有感情?

我一共住了九年多,我覺得融入這個城市是跟棒球很有關係;會去那邊是因為我投了幾個學校,有拿到幾張I-20 (學生簽證許可),然後我爸就說,那你去Boston吧!因為他年輕的時候去過,他對那邊的印象很好。

我後來其實算一算,如果要用心鑽研在我當時想唸的書上,我其實有收到Cal Tech (加州理工學院) 的I-20,而我居然沒有去;我是在很後來才發現這件事,Cal Tech比起我去唸的學校,在我們業界是一個好太多太多的學校了。

收到的時候並不曉得Cal Tech這麼好?

對,所以我到現在還覺得我的Advisor (留學顧問) 當時怎麼沒有鼓勵我去唸Cal Tech?等到我開始唸書跟進到業界之後,我才知道它是這麼好的學校,結果我在東邊,它在西邊。

但是你如果去Cal Tech的話,可能你的外號就變成LA了,好像就沒那麼好聽。

還好啦!反正就是個城市,也許我就會愛上道奇隊了,不過愛道奇隊的球迷已經很多了;去了波士頓之後,我反正去就去了,隨遇而安,那時也沒有想太多,後來很快就融入了波士頓那邊的生活環境。

我托福沒有考好,到那邊先是唸語言學校,那我不管是在語言學校還是後來進了大學以後,我都盡可能跟美國人混在一起,因為我想要多學他們的東西;我後來也跟後進的人說,你要出國去學技術跟學知識都ok,那些都是最基本的東西,現在函授跟網路遠距都一樣可以學得到,但是你既然去了一趟,怎麼去學習他們生活裏面的東西、那個城市裏面的東西,那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我就很融入美國那邊的環境。

所以除了讀書之外,你更努力讓自己成為當地的一份子?

在語言學校的那幾個月裏面,我到後來都申請半工半讀,早上幫助學校裏的美國老師處理事情,下午才去上課,周末常常到老師他們家去和;進了大學以後也是,大部份都跟美國孩子們在一起,周末去同學家玩等等,我發現原來進美國人家裏是不用脫鞋子的,而且他們還會直接穿到床上!

然後我就覺得,那是我的第一個Cultural Shock (文化衝擊) ,我想把鞋子脫在門外,美國人覺得我很奇怪,都叫我穿進去;後來我發現他們都是短毛地毯,所以可能比較沒關係,但是他們會穿到臥房裏,還跳到床上去,都不當一回事,我記得我那時還問他們說,你們都是這樣的嗎?他們都看著我...

他們覺得你在問什麼?搞不懂你。

對,那就是我的第一個Cultural Shock。

你讀室內設計,然後再轉建築對吧?對棒球的熱情是怎麼來的?

對棒球的熱情一開始是...其實,我沒有那種小時候爸爸帶著我半夜看棒球的故事,但是我記得我在高雄的時候,那時候還念小學吧!那時候有一個女壘的比賽,世界盃的,我是在那個時候對棒壘球產生興趣的;我還記得我第一件跟棒球有關的衣服,就是那件世界盃的衣服,有好幾個參賽國家的Logo (標示),就是國旗嘛...

女壘?你多大的時候

對,女壘的,我國小的時候,好像是1982吧!從那個時候就開始,當然小朋友在學校裏面也是會打棒球,或是家裡旁邊的空地;那個時候我們已經有那種塑膠皮的手套可以用,合成皮、很臭的那種,但是可以用好幾年,然後剛好家裡旁邊有空地,在高雄的家,那時候開始接觸棒球這個運動。

所以是從女壘開始,然後才認識棒球?

真正對棒球開始有印象是1986年的世界盃,我印象非常深刻,最後一場比賽我們對古巴,4比3贏了以後,捕手涂忠男反而在本壘板捶著本壘板大哭,原來是當時的棒協理事長嚴孝章先生前一天在奧地利的旅館裡面去世了;那時候我也還小,想說他應該是一個對選手很好的理事長,大家才會哭得這麼傷心,然後我也跟著哭起來...

至於你說對職業運動有什麼看法,我小時候打電動,知道西武、知道巨人,然後先知道道奇、才知道紅襪,洋基還反而比較後面,那都是還在臺灣的時候;後來中華職棒出現了...

王雲慶與2017經典賽總教練郭泰源合影。

中華職棒我們等等再聊好了,我想知道的是,你在美國讀完書的時候,有想過要留在美國嗎?

有啊!

如果你這麼喜歡棒球的話...

如果留在美國的話不會是因為我喜歡棒球,而是因為其實在那個環境之下,我已經組成一個家庭了,又有我喜歡的工作;我在建築師事務所上班,那是我很喜歡的工作,我雖然那時候還沒有執照,但是已經開始協助一些我們事務所裏的資深建築師,去做一些設計方面的事情,所以我其實很喜歡建築這個工作。

那為什麼會回來呢?因為爸媽叫我回來,就這麼簡單。

回來臺灣之後,你好像沒有多久就到中華職棒聯盟去工作了。

我回來之前就跟中華職棒講好了...先這樣說吧!我回來之後其實也有去建築師事務所探過路,但是因為我在美國學的,跟當時臺灣市場所需要的,差距還蠻大的;我學得比較接近醫療、長照建築那方面的規劃,這些都是現在才開始流行的,長照之類的東西,但是當時並不受到重視,薪水也沒有很理想。

你是說在臺灣,建築師事務所的薪水沒有很理想?

對,當時的薪水,因為他們看我就是一個剛畢業的新鮮人,而且我所學的並不是他們所需要的,所以等於一切都要從頭開始。

你進入中華職棒的時候是2000年,那算是一個蠻黑暗的時期...

那一年就是票房最差的一年吧!

前一年三商跟味全都才解散,2000年又只能看人家打奧運...

對對對,沒錯,但奧運的時候我還在美國,我是在2000年9月才回來,大概就是臺灣棒球最低潮的時候。

你在那一年跳進去職棒圈,家人還是朋友有沒有問說你在想什麼?

沒有!我爸媽當然從來都不會去干涉我想要做什麼,他們覺得說好,你喜歡,那你就去吧!

那一年剛好是臺北市立棒球場被拆除,聯盟也辦了活動,我記得那個時候就已經在討論要蓋大巨蛋了吧?

對,那個告別市立棒球場的活動我就有參與了,但是關於巨蛋,其實在那之前就已經有過討論,郝柏村就有提過。

大家常會說時空背景不一樣,昨是可能今非,那你覺得現在的臺灣,還有必要為了打棒球而特別蓋一個大巨蛋嗎?

我覺得是,因為我們在講巨蛋的時候,我不會把它侷限在只有棒球的使用上面,也就是說要有這樣的一個空間,我們才可以接觸到許多不同的表演內容;跟棒球有關的,比如說美國職棒會更放心地過來比賽,日本職棒也會更放心地過來比賽。

從比賽的角度、跟從經濟成本的角度來看,兩萬人的球場沒辦法吸引大型的活動過來,那我認為有一個室內球場,還是有它的功能性存在,不單單只是為了臺灣的職棒;我認為臺灣的職棒要有那個野心去想說,我將來要能夠、就算坐不滿,我也要能做到七成滿、八成滿,要有這樣的一個野心。

七成滿、八成滿是指多少?三萬人的球場要有七成滿、八成滿?

三萬人...現在規劃是四萬嘛,所以我的意思是,要能有企圖心能讓比賽坐到三萬人,所以就是四萬人的球場坐到七分八分滿。

這幾年美國大聯盟的立場很明確,他們說在臺灣沒有新球場之前,他們傾向不會要再來臺灣比賽。

對,而且新球場指的其實也不是...我認為他們應該是說,沒有新球場之前他們不會來辦普通的比賽,沒有巨蛋他們就不會來辦開幕賽這種大的比賽。

過去來的等於都是友誼賽、表演賽的性質,我們當然希望能夠有開幕戰、或者是有正式季賽,那他們的條件就是大巨蛋。

對啊!大的比賽。

但是如果以臺灣棒球的發展來說,要是我們把同樣的一筆錢,拿來整修各縣市現有的球場,對臺灣棒球會不會好一點?

我覺得這是行不通的,因為大巨蛋這錢是私人出的,你不能拿私人蓋巨蛋的這筆錢去全臺灣到處修球場,那應該是政府需要做的。

巨蛋當然是私人出錢的BOT案子,但如果同樣是蓋巨蛋這個額度的經費,政府拿來整修球場、去加強三級棒球的發展,對臺灣棒球的幫助,會不會比讓私人公司蓋一個大巨蛋有效得多?

我還是覺得這兩件事很難去比較,這一個是公部門投資跟私人企業的投資,我們不知道公部門能不能有這麼多的錢進來,然後能不能做到這麼多的事情、還要把事情做好,我覺得是必須再去考量的。

所以是有合理的懷疑?

 對。